〖罗赫〗我很喜欢他
赫敏第一人称,麻瓜au。
点开就是俗套剧情,我脑子没有新东西。
内含主角罗赫,以及哈金纳卢,还有一丢丢纽蒂和GGAD客串。
一直感觉罗赫哈金纳卢六人很像《老友记》
《外婆的道歉信》很好看,推荐一下。
人物属于罗姨,ooc什么的属于我。
01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星巴克里。
那大概是大学快毕业那一段时间,我整天待在咖啡馆里想我的论文,我坚信星巴克里的咖啡色和墨绿色,以及美味的焦糖玛奇朵能带给我灵感。
不过实际上我更喜欢喝抹茶拿铁和冰摇蜜桃茶。
这当然不是我要说的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当我从厕所里走出来,准备回到我的位置上继续喝咖啡搞论文时,我发现一个红头发男孩站在我的桌子旁边,弯着腰擦拭什么。
真她妈见鬼,这家伙竟然打翻了我的焦糖玛奇朵,还洒了我一电脑。
如果当时你碰巧在场,你大概能看到我近乎是炸掉的棕色卷发。
这全得归功于那个好死不死的红头发男孩。
我走过去,看见他慌慌张张地擦拭我的键盘,见我走过去,他连忙抬起头,重复着“对不起”和“不好意思”。我点点头说:“你别擦了,让服务员处理一下吧,至于我的电脑键盘……大概没进水,我回去晾晾就好。”
他磕磕巴巴地说:“啊……真是抱歉,我去让服务员来……你要不要……我再给你买一杯吧。”
我笑着说:“不用了,我准备走。”然后我抓起包,抱起电脑出了咖啡馆,留他一个人愣在那里配合服务员清理。
电脑是小事,我那论文还在就好。
无论如何,那天他的那件带有焦糖玛奇朵味的格子衬衫永远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02
金妮是我在大学里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室友。她有时候会陪我去星巴克坐坐,跟我一起讨论论文怎么写,然后好互相借鉴,不过那样掺杂着一些聊天,没有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效果好。
金妮有着一头柔顺的红色长发,是校园女神,比我会打扮多了,家里还有一群哥哥,快让她烦死了。
认识她之前,我是个坚定的椰果奶茶粉,她认识我之前,是个坚定的珍珠奶茶粉,不过我们现在喝珍珠椰果奶茶。
她用四年交了至少10个男朋友,而我母胎单身22载。尽管我们看起来有着天壤之别,但还是阻挡不了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
可能是除了她没人能受得了我这爱书如命的劲吧。
就在我碰见红头发男孩的第二天,金妮跟我说她最小的那个哥哥昨天回家,带了一股焦糖玛奇朵味道,看样子很狼狈,但是傻笑的很开心,她要怀疑自己那个哥哥是不是傻掉了。
我没多想就尖叫道:“他是你哥哥?”
金妮一头雾水:“你们认识?”
“妈耶,他撞翻了我的焦糖玛奇朵,然后在尽力补救,不过后来我把那烂摊子交给服务员然后抱着电脑回来了。他是你哥哥?”
“那绝对是他。不然还有谁碰巧也打翻了某位女士的咖啡呢。”
我嗤笑出来:“他的样子真的很笨但还挺可爱的。”
“不,我认为,他只有笨,没有可爱。”
03
后来的一个周末,金妮和我出去逛街,她接到一个电话,正是她那笨哥哥的。
“什么?聚餐?”
……
“我跟赫敏在一起逛街呢。”
……
“就是被你打翻咖啡的那个!”
……
“好的我问问她。”
于是金妮挂了电话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一起去聚餐,我想着有便宜干嘛不占,就答应了。
那次是我第一次见他,不过是第一次正式见面。
“我是赫敏·格兰杰,你是……”
“罗恩,罗恩·韦斯莱。”
“幸会。”
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戴眼镜的黑发男孩,还有一个看起来老老实实的男孩纳威和他的女朋友卢娜。
卢娜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个问句:“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密阿玛斯吗?”
我被问懵了,一向学识渊博的我竟然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天啊,”罗恩说,“你没看过那本书吗?我以为你们都看过。”
“《外婆的道歉信》,赫敏,没看过也不是什么大事。”
的确是大事,我想我有必要搞清楚“密阿玛斯”是个什么东西。
卢娜说那里有很多有趣的东西,而他们是真实存在的,她自己就到过不眠大陆,还见过一两个云兽,还骑着他们到处游走。她看着我愣在那里,指责我浪费了好几个“永恒”。
我只觉得这女孩太过疯狂,完全想象不出她是怎样和纳威在一起的。
04
那次聚餐因为哈利有事先走而草草结束,罗恩临走前向我解释说,那是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又有事情交待他了。学生会主席总是不太好当。
金妮就被我强行拽进了书店,为的是找那本叫《外婆的道歉信》的神奇读物。
我鸽了我的论文,用了几个晚上看完了它。就是讲了一个关于爱,原谅和守护的故事罢了,哪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草长莺飞的三月天,学校举办了一个大型的讲座,是一位叫纽特的生物学教授,从法国来到英国开了巡回讲座。
这位教授的眼神经常性呆滞,唯一会使他的眼睛发光的,是他提到神奇动物,还有他妻子蒂娜的时候。看得出来,他很爱那些动物,更爱他的妻子。
金妮对纽特口中的神奇动物很感兴趣,我却出乎意料地对他和他妻子的爱情故事很感兴趣,难不成是我单身多年积累下来的疾病?叫“好奇他人情史综合征”?
抱着对他的多种疑问,我们在他离开之前拦住他,问他愿不愿意再跟我们讲一些故事,他摆摆手说他妻子不愿意让他在外面待太久,我说我其实是想听听他们的爱情故事,于是纽特的眼睛重又放了光。
我发誓我后悔向他问那个问题了,我真应该笑着说那算了不好意思让他回家的。他跟我们讲了至少一个小时的爱情故事,我被齁的够够的。
最后我以一个很困想要喝咖啡的借口先离开了,不然这位教授绝对能讲上一天一夜。
这年头,难得有这么喜欢讲爱情故事的男人。
05
我得承认,《外婆的道歉信》的确挺好看的。
但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去不眠大陆的人,我没那么喜欢想象,也不怎么喜欢冒险。
金妮说卢娜很喜欢不眠大陆里的人和事,纳威也是。罗恩为了表现他读过很多书,也总爱和他们谈论这些,然而他一共也不会读过几本书。金妮说我大可不必把这放在心上。
金妮问我周末要不要出去野餐,难得的好天气不出去玩太亏了。
四月的天气是一年里最舒适的。
野餐的篮子和格子餐布,让我想到动画片里出现的那些个野餐的场景。
我们一定要坐在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坪上,头顶是阳光明媚,旁边要有些好看的野花,耳边是清脆的鸟叫和蝉鸣。我们要穿着好看的衣服,带着好吃的食物,兴高采烈地,蹦蹦跳跳地来到野餐的地方,准备好与好友悠闲的度过一天下午。
没准一会就会阴云密布,然后是突如其来的大雨,然后我们各自躲避,匆忙慌乱的卷起铺开的食物,四处寻找一个避雨的地方,我们可能会狼狈,头发和衣服会被淋湿,但我们一定笑得开怀。
事情和我想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们坐在山坡上,青草扎的我的脚踝痒痒的,旁边的金妮戴了个很好看的遮阳帽,哈利穿着蓝蓝灰灰的格子衬衫,纳威的连帽卫衣松松垮垮的,卢娜戴着那对很醒目的胡萝卜耳坠,罗恩穿着红格子的圆领棒球衫,和他的头发有一拼。
傍晚日渐西斜,紧接着是雷声阵阵,我想着我的预料真是神了,雨点开始密密匝匝地掉落,砸在我头上,感觉凉飕飕的,他们各自卷着自己那一片的食物,跑下山坡,我跟着金妮拿着包跑到红瓦下避雨,几缕头发粘在我的脸上。
我们想着一会都怎么打车回家,然后把淋湿的面包一个劲的往嘴里塞。
这次野餐一点也不能算上一个好的体验,但是我们六个人似乎从这一刻成为朋友了。朋友就是共同经历过某件事的一行人。
06
后来我们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纳威的奶奶病情恶化了。
纳威奶奶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她的头脑很聪明,纳威的爸爸妈妈是警察,他们在纳威小时候就已经去世了,所以是奶奶一手把他带大的,所以他们的感情自然很好。
我和金妮赶到病房里的时候,纳威和卢娜已经在那了。病床上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身上插了很多管子,看起来状态很不好了。
卢娜安安分分地坐在床边,嘴里说着那些我不太感兴趣的云兽,暗影,海天使,或是捕梦者的故事。
奶奶的笑容很祥和,卢娜轻灵的语句里吐出无数个“不眠大陆”,“永恒”和“伟大的冒险”。
罗恩和哈利匆匆冲进来的时候,奶奶的眼皮已经一沉一沉的了。她把嘴张开一点点缝隙,有气无力地说:“你们……不是很喜欢不眠大陆吗?那就继续吧,继续大笑,继续做梦,继续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对吧……”到句子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小到几乎听不见,纳威俯在他奶奶的身边,听着声音一点点消失,白色的被单上留下一圈水印,那是泪。
“对于头脑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邓布利多校长经常这么说。”哈利随即说道。金妮扭头看向他,他怔了一下,“我想……她只是去冒险了,好眠。”
从那以后,我对人生和死亡有了新的认识。
也好像爱上了那个叫不眠大陆的童话世界。
07
再后来,我们都为毕业忙东忙西,我在喝着焦糖玛奇朵的情况下敲下了我毕业论文的最后一个字。同时焦糖玛奇朵见了底。
我想到那个初见罗恩的下午,他打翻了我的咖啡,慌慌张张又故作镇定的补救,回想起来,红色的头发好像会发光,水蓝色的眼睛里好像盛着碧海蓝天。
不,我脑子里怎么可能装着他?这八成是疯了。
毕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那天是我和金妮认识以后唯一一次喝不一种口味的奶茶。我端着她喜欢的珍珠奶茶,她端着我喜欢的椰果奶茶,在宿舍里换上博士服。
六月是属于水果,旅行和朋友的日子,而在这一年,我们用毕业为我们的夏日保驾护航。
我们在校园里,正式对我们的青春说再见。这并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因为,真正的人生的冒险才刚刚开始。
金妮拍完毕业照冲我兴奋的大喊,她要追爱了,她找到真爱了,不是随便玩玩的那种。
不好意思……什么?真爱?
她兴高采烈地跟我讲她眼里的哈利是多么光彩照人,讲他是多么有意思,多么吸引她。
她总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我总接:“那是邓布利多说的,不是哈利。”
金妮从来都没有理会过我。也是,我根本对恋爱毫无经验可谈。
但当她说起哈利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着的却是哈利身边的那个憨憨。
08
暑假到了,金妮隔三差五要甩开我跟那个眼镜男孩约会。我们租在一所公寓里,所以她时常留我一个人孤单。
有天她回来,兴高采烈地跟我说她那个哥哥罗恩向她打听有关我的事情,她说你的爱情是不是要来了。我翻了个白眼,继续把头扎在书里。
得了吧,我的丘比特可从来没有眷顾过我。
但这并不代表我心里没有一点高兴。
只是……一点高兴。
金妮好像有意促成我和罗恩,毕竟我们六个人里已经有了两对,只剩下我和他了。
这么说好像是在推销一个怎么也卖不出去的商品。我可太掉价了吧。
那我是卖不出去而强迫降价的商品,罗恩最多也是个买不起正价商品的穷鬼。
真她妈绝配。
我不知道金妮那个姑娘透露了我的多少消息给罗恩,也不知道他们家的红头发盖着的脑袋里都想些什么,但我是一个劲地被父母催着找对象。
上帝啊,真是我亲爱的妈妈呢。
金妮不在公寓的时候,我至少每天能接两次爸爸或是妈妈打来的催婚或是相亲电话。他们还真当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么?不,我不是鲁迅,我能嫁出去。
金妮说唯一证明你不是找不到男朋友的方式就是让他们看到你跟男孩有玩到一起。所以她二话不说邀请上我和那些伙计们出去玩。
上次野餐的场景我还历历在目。
果然是一群大学刚毕业的无所事事的游民。
我们打牌,下飞行棋,玩大富翁,玩真心话大冒险。
我们笑着发誓那是最后一局斗地主,于是输了的罗恩要去买咖啡了。我想起上次那杯打翻了的焦糖玛奇朵。我猜想他八成会给我买那个。
真是准。
这准头怎么就没用在蒙数学选择题上呢。
他一手拎着一袋咖啡小跑过来,红头发一颠一颠地,在阳光的照耀下好像会反光,像是一簇明亮的红色火焰。
把别的咖啡分给其他人以后,他转过身对我说:“这杯就当是赔你的,上次真是不好意思。”
我只好笑着接过:“其实……”
“我觉得抹茶拿铁和冰摇蜜桃茶也不错的。你会喜欢的对吧?”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
八成是金妮给的情报,但这家伙也太不聪明的吧,哪有说的这么明显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那个?”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尽力在表演。
“我向金妮打听过你,虽然……这行为听起来倒是不怎么高尚,不过没准以后我会给你买那些的。云兽们知道我的心意的。”他水蓝色的眼睛透出点点诚实。
我笑着点点头,是嘛,也确实如此。
09
后来我们端着喝不下的咖啡走到大街上到处闲逛,惊喜地跑进一家宠物店,我挽着金妮的胳膊,带她去看可爱的猫猫。
“嘿金妮,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想要一只猫?姜黄色的,毛发蓬松的那种?你看它!”我指着和我描述一致的那只猫。
“唔……我记得啊,你想买它?”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要抱它回去……你说好不好?”
身后的人插了句嘴,是罗恩:“哦不,这猫它会在家里掉毛的!”
我撇撇嘴:“又不是放你们家里。”
身后的人轻哼一句:“你真的想养它啊?”
他凑得好近,我几乎能感受到他呼出的热气,我能感受到我的脸颊烫烫的,我拨弄拨弄头发,试图盖住绯红的脸颊。轻飘飘地说了句:“对啊……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想不想结果有什么不一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这话听起来不很友好。
但他耸耸肩:“你想的话我买啊……不过……你得等到我有钱买了才行,而且……它真的会掉毛诶!”
金妮噗嗤一声笑了用很小很小的不动嘴的声音说:“我就说他对你有点意思吧。”
“那好啊,你买。等我把它抱到手,就叫它……克鲁克山!”
10
我们的交谈被哈利的话突然打断:“嘿,你们听说了吗?邓布利多的男朋友要开个小型演唱会。”
“拜托,你不说我们谁会知道。”罗恩嘟嘟囔囔。
“什么?你这句话里面信息太多了。”纳威嘟嘟囔囔。
“邓布利多的男朋友?”我疑惑。
“要开演唱会?”金妮接到。
“他是个歌星?好棒!”卢娜感到很惊喜。
“好吧……他想让我问问谁愿意去看,就当捧场。”
“真没想到你们校长还有这闲工夫。”我撇撇嘴。
“去啊,干嘛不去?”卢娜空灵的声音想起。
“哦老天,那我是不是一定要去了……”金妮的话听起来不怎么情愿。
“bloody hell,那东西一定会催眠的!”罗恩的声音似乎都变了调,我没忍住嗤笑一声。
“一起去吧……校长……不好应付,对吧。”哈利怯怯地说,差点把句子咽回嘴里,“就今天晚上。”
“嘿哥们,你说的时候可还真是‘及时’啊!”罗恩拍上哈利的背,调侃着说。
所以当我们终于扔了喝不完的咖啡,就赶进了会场。门口站着一个高高的红头发先生。大概是邓布利多吧,我想。
他看到我们过去,好像是看见了光,抑制不住兴奋地说:“喔喔喔,孩子们都来了?盖勒特他一定很高兴。”
那样子真是一点不像庄严的校长。看起来是三十多岁的年纪,但好像还有着一颗童心。他提起男朋友兴高采烈地模样,让我想到三个月前跟我们絮絮叨叨的纽特教授。
他们提起自己的爱人时,浑身都散发着自豪,我在心里祝福他们一定会长长久久。
邓布利多带着我们进了场,我们一行六人坐在一排里,纳威和卢娜挨着,哈利和金妮挨着,剩下罗恩和我挨着。
不得不说,那个叫盖勒特的人唱的不错,但他唱的时候不看别人,只看坐在第一排翘着腿看他的邓布利多。
演唱会还没进行到一半,旁边的罗恩已经栽了头。他还真是有自知之明。后来我感觉到他的头往我这边靠拢,特别自然地就枕在了我的肩膀上,让我有些不自然。他嘴里还时不时的嘟哝着我的名字,我差点就以为他喝的是酒而不是咖啡了。我感到耳根热热的,心里企盼演唱会赶紧结束。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这家伙他至少睡了一个小时。我拍拍他的头,说演唱会结束了,然后他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我可算是能动弹了。
邓布利多坚持送我们出了门,他身后是拿着吉他笑嘻嘻的盖勒特。
11
罗恩出了门也不是很清醒,似乎还沉浸在睡梦中。
我们站在街上打车,夏天夜晚的微风有些凉飕飕的,迟迟不见有车赶来。一瞬间我恍惚觉得过了好多个“永恒”。
罗恩突然问我:“你最喜欢不眠大陆里的哪个王国?”我怔了怔,他又接着说,“我……我最喜欢密奥达卡斯,因为我喜欢冒险。虽然冒险总是有很多不确定性。”
“等等……抱歉,什么?那跟冒险什么关系?”
“一看你就没认真读。”他耸下脑袋,晚风吹得他的头发在空中舞动,我想着以后克鲁克山一定要好好梳理毛发,“密奥达卡斯的意思是‘我敢’,书里说过的。嗯……敏,所以你最喜欢哪个王国,我是说……你觉得什么更重要?”
我没有回答,因为出租车来了。我和金妮急匆匆地上了车,我想着我一定得补习补习《外婆的道歉信》了。
所以当我们回到家,我把鞋甩在门口就冲进我的房间,翻出那本书查找有关那些王国的内容。
我找到了。我觉得我心里有了答案。
我喜欢追逐梦想,那是密瑞瓦斯。
我喜欢想象着和他共舞,那是密莫瓦斯。
我喜欢那些应该有的悲伤,那是密普洛瑞斯。
我喜欢为了自己热爱的东西而战斗,那是密巴塔洛斯。
我也喜欢他总逗我笑,或许真应该有第八个王国。
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密阿玛斯,我爱。
12
我记得表白那天是个和煦的日子,阳光不偏不倚地照在我们身上,我们就站在那个初见的星巴克旁边的街道上,我手里端着一如既往的焦糖玛奇朵,而他一手一杯抹茶拿铁和冰摇蜜桃茶。
我听见我说:“我还是最喜欢密阿玛斯,你也是吗?”
他说:“我是,因为我爱。”
我们没有清楚地吐出那个“喜欢”的字眼,但我们所说的话好像胜过所有的美好浪漫。
我敢打赌,七月的暖风是我吹过最温柔的风,和喜欢的人倾诉爱意,绝对有一万个童话永恒。
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爱一个人也是。虽然那些冒险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很喜欢他。
The end.
感谢你能读到这里。
借罗赫的名义说“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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